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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液与硅胶管相容性试验
来源:英格尔医药 发布时间:2020-06-10
2017年底国家药监局发表的《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规范和要求(征求意见稿)》对注射剂的研究明确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根据溶液的特点进行硅胶管等直接接触药液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这一要求在已往并未出现过,不仅仅我们没弄清楚,美国都没有明确的指导原则。2017年,美国药典论坛中发表了USP通则的两个草案:665PolymericComponentsandSystemsUsedintheManufacturingofPharmaceuticalandBiopharmaceuticalDrugProducts(药品和生物药品生产中所用的聚合部件及系统)以及1665PlasticComponentsandSystemsUsedtoManufacturePharmaceuticalDrugProducts(药品生产所用的塑料部件和系统)。该草案到现在都没有正式收录进USP。
第一步对药液和硅胶管的接触风险做一个风险评估矩阵
药液与灌装用硅胶管相容性的风险评估主要是考虑四个维度。这些维度影响聚合物组分被浸出到药液中的风险的程度。这四个维度包括:
1.接触时间
2.接触温度
3.药液的化学成分
4.硅胶管材质活性
矩阵分别考虑每个维度,并分配与每个维度相关的风险级别。
按照要求,不同的表征水平对应的研究内容如下:
LevelA=基础评估
基础评估要做的主要内容包括:成分、理化特性、生物反应性试验(符合Vitro〈87〉要求)、添加剂(适当参考食品接触物质中使用的21CFR间接食品添加剂)、可萃取的金属含量。
LevelB=扩展基础评估
基础评估要做的主要内容包括:成分、理化特性、生物反应性试验(符合塑料VI级要求)、添加剂(通过适当的测试)、可萃取的金属含量。
可见与基础评估相比,要做的主要内容一样,但是要做的主要内容提高了。
草案提供了比较详尽的技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大概和包材的提取浸出试验类似。但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相比,试验方案如何确认仍存在争议。如使用多少体积的药液与硅胶管进行接触,药液制剂体积过大可能造成浸出物被稀释,假阴性的结果;药液体积过小又与实际生产情况脱节。
纵览整个草案,硅胶管的相容性试验并不是非做不可。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是非常极端的药液,进行硅胶管的基础评估或扩展基础评估即可。对国内企业来说,选用进口的、有保证的大企业的管材。这样一方面容易获得相应的数据,便于申报注册,更重要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出问题。毕竟灌装用硅胶管并不像滤芯,需要经常更换,适当提高成本还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