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病毒灭杀实验
来源:英格尔医药 发布时间:2021-04-29
随着我国生物制药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创新型单抗药物申报注册临床试验,同时国外已上市和/或国外开展临床试验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在国内申报注册临床的数量也不断增加。201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2018年第16号),该指南对创新药申报临床试验阶段药学研究及申报资料提出了相关要求,极大提高了生物创新药的申报质量。但相比美国药品监管机构和欧盟药品监管机构,我国针对创新药申报临床阶段细化的技术指南尚不完善,如生物技术产品申报临床阶段的病毒安全性评价。
本文调研了2018-2020年申请人针对创新单抗药物申报临床阶段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发现申请人聚焦的问题包括生产终末细胞和/或细胞收获液检定以及病毒去除或灭活验证。同时,审评中也发现由于申请人对国内外技术指南阶段性要求理解的差异,导致申报资料也存在一定差异。
创新单抗药物一般来源于细胞系表达,一个主要特点是存在病毒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病毒污染来自于细胞基质本身和生产过程中引入。为确保重组表达生物制品无潜在病毒污染的安全性风险,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国际协调组织(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在《来源于人或动物细胞系生物技术产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Viral Safety Evaluation of Biotechnology Products Derived from Cell Lines of Biotechnology Products Derived from Cell Lines of Human or Animal Origin,Q5A)中提出采用3种互补方法以控制生物制品潜在病毒污染:①选择和测试细胞系以及其他原材料,包括对起始原材料、原材料和辅料等的控制;②对生产工艺清除病毒的能力进行评估;③在生产过程中的适当步骤或阶段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无感染性病毒污染[3]。作者充分调研了国内外针对病毒安全性的技术指南,基本理念与ICH Q5A是一致的,但在创新单抗药物申报临床阶段针对生产终末细胞(end of production cell,EOPC)和/或细胞收获液(unprocessed bulk,UPB)检定、病毒去除或灭活验证等研究和评价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美国药品监管机构(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欧盟药品监管机构(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建立病毒安全性控制的技术指南较早,体系也相对完善,除了有针对上市申请的技术要求相关指南,还细化了针对申报临床试验阶段病毒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指南,而我国法规起步稍晚,目前主要是针对上市申请的指南,而尚未出台针对临床试验申请阶段病毒安全性的技术指南。
为确保生产的可持续性以及产品的一致性,重组单抗药物生产过程中一般需要建立细胞库,包括原始细胞库(primitive cell bank,PCB)、主细胞库(master cell bank,MCB)和工作细胞库(work cell bank,WCB)。对于已建立的细胞库,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Chinese Pharmacopoeia,Ch.P)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的制备及质量控制》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鉴别、微生物污染检测、内外源病毒因子检测、逆转录病毒检测及特异性病毒检测等。虽然在细胞库阶段对MCB和WCB进行了内外源病毒因子检测,但有些内源性病毒可能在MCB和WCB阶段未被检出,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引入偶然的病毒因子污染,因而对生产终末细胞和/或细胞收获液中的病毒因子进行检测和控制非常重要。
EOPC和/或UPB检测相关技术指南调研
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创新单抗药物申报临床阶段病毒检测的技术指南,目前申请人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细胞库鉴定;而FDA和EMA生物制药发展较早,因而在监管体系和监管指南方面较为完善,FDA参照《Points to Consider in the Manufacture and Testing of Monoclonal Antibody Products for Human Use》(人用单克隆抗体产品的生产和检测的相关考虑,即PCT1997)进行UPB的检定;EMA在2008年发布了《Guideline on Virus Safety Evaluation of Biotechnological Investigational Products》(生物技术研究产品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南,即EMA2008),主要针对生物技术产品在申报临床试验(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IND)时病毒安全性评价的指南,指南中对于EOPC和/或UPB检定的要求给予了明确规定。
病毒去除或灭活验证
英格尔医药建议病毒清除验证研究的目的是证明实际生产工艺对病毒去除或灭活的有效性,并结合细胞培养收获液中病毒定量分析结果对终产品制剂的病毒安全性风险进行评估。虽然在细胞系和生产用其他原材料方面进行了病毒安全性测试,以及在生产工艺过程中进行了病毒污染的控制,但是所有定量测试病毒的方法都具有局限性,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够必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因而在确保最终产品中不存在病毒污染的风险除了进行直接测试病毒,还需要进行病毒去除/灭活验证。
我国监管指南与国际监管指南在病毒去除或灭活验证技术要求的理念上基本一致,但我国病毒安全性相关监管指南主要针对上市要求,申报临床阶段如何在控制病毒安全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简化研究,仍需监管机构和工业界不断进行探讨。国外申请人对于病毒去除/验证的策略相比国内申请人虽然减少了验证病毒的种类以及验证批次,但在验证步骤方面考察了3种不同作用机制的工艺步骤,且每个步骤基本考察了对相关或特异性模型病毒以及理化抗性较强、易污染CHO细胞且较难灭活的相关模型病毒的去除或灭活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工艺步骤去除或灭活其他病毒的能力。虽然在验证批次方面未开展3批中间品的病毒去除或灭活验证,但采用一个临床工艺代表性批次重复两次试验的验证策略,证明去除/灭活效果的稳健性和重复性更加合理,且一个批次重复两次试验的做法与目前ICH Q5A的要求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