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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中的亚硝胺
来源:英格尔医药 发布时间:2022-06-27
可能你对“亚硝胺”听起来很陌生,但是你一定对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所黄洋在宿舍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还有点印象。悲剧的产生,就是“亚硝胺”,世界公认的三大强烈致癌物质之一。
亚硝胺类物质毒性有多可怕?
有研究表明亚硝胺类几乎可以引发人体所有脏器肿瘤,其中以消化道癌最为常见。在所有试验的动物中没有一种能耐受亚硝胺不致癌的。不但长期小剂量可以使动物或人致癌,而且只要一次较高剂量的“冲击”就可引起癌症发生。大量的动物实验还表明,亚硝胺能通过胎盘和乳汁引发实验动物后代发生癌肿。
30ml亚硝胺,夺走一个人的生命,了解过亚硝胺的人会说,亚硝胺食物里有啊,曾经报道过的,水中含有亚硝胺,腌制和烧烤食品中含有亚硝胺,更有甚者,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还将中国式咸鱼列入了致癌物清单中,就是因为亚硝胺类物质的存在。
既然食物中都有为什么药物中要控制的这么严,在这里笔者个人认为随着新的《药品管理法》的落地,不论是行业内还是国家的监管机构对于这样的高致癌性的杂质在药物中的残留肯定是更加警惕的,一方面是因为药品的质量要求整体提高了,另一方面如果亚硝胺类杂质普遍在多个药物中存在而我们又没有发觉的话,是不是有可能是癌症爆发率不断升高的原因之一?
亚硝胺类杂质,被认识,被警惕!
亚硝胺被人类发现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1937年,Freund首次报道了2例职业接触亚硝胺家族中的N一亚硝基二甲胺(NDMA)的中毒案例,病人表现为中毒性肝损害;1956年,英国科学家Magee和Barnes发现,NDMA对实验动物具有很强的致癌活性,自此亚硝胺开始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NDMA和NDEA均属于2A类致癌物质,即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但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的物质。同时,亚硝胺类化合物属于ICH M7指南中明确提出的具有较高致癌性(“关注队列”)的物质,因此该类化合物应在药品中予以严格控制。近两年来制药行业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药物中发现有亚硝胺类杂质残留的事件:
药物中发现有亚硝胺类杂质残留的事件:
2018年6月15日,华海药业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发现并鉴定其中一未知杂质为N-二甲基亚硝胺(NDMA)。
2019年2月8日,辉瑞日本分公司发表声明,将从日本召回4批次超26万片降压药Amubaro,因缬沙坦原料药含有超标的N-亚硝基二乙胺(NDEA)及微量的N-二甲基亚硝胺(NDMA)。
2019年4月26日,Teva Pharmaceuticals USA,Inc全美主动召回氯沙坦钾25毫克和100毫克片剂,由于检测到杂质N-亚硝基-N-甲基-4-氨基丁酸(NMBA)。
2019年9月13日,FDA发表声明,提醒患者和医护人员在雷尼替丁中发现NDMA。
2019年9月19日,EMA签发2份文件,一份为“MAH须知-亚硝胺信息”,另一份为该文件的问答,EMA建议公司分布措施避免人药中出现亚硝胺物质。
由于在已上市的缬沙坦原料药中发现存在检出微量的N-亚硝基二甲胺(NDMA)和N-亚硝基二乙胺(NDEA)杂质的风险。2019年1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原料药工艺中生成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风险警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为原料药研究和生产中存在生产亚硝胺类化合物风险的情况提供技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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