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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杂质分析
来源:英格尔医药 发布时间:2022-07-08
药物和杂质在物理性质上的差异主要是指药物和杂质在外观分布或吸附以及光吸收方面的差异;化学性质的差异主要是指药物和杂质对某种学习反应的差异。一般来说,杂质和试剂反应,而药物不反应。根据杂质控制要求,可进行定量检查或定量测量。
杂质研究规范
制药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的工艺和原辅材料生产药品。如果生产工艺或原辅材料发生变化,并带来新的杂质,应修订原质量标准,并依法向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在新药的研发中,应检测和研究新药中的杂质。杂质控制要合理,即杂质检验项目和限度要合理确定,杂质检验方法要合理选择。药品质量标准中有机杂质的项目名称:
1.以杂质化学名称为项目名称
当检测到的杂质是已知化合物(特定杂质)时,以化合物的化学名称作为质量标准中的项目名称。比如卡比马唑及其片剂中的甲基咪唑、阿司匹林中的游离水杨酸、磷酸可待因中的吗啡等。如果杂质的化学名称太长,没有通用缩写,可以选择合适的缩写或习题作为项目名称,已知杂质的结构类型应在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书中注明。例如:肾上腺素中的酮体。
2.以某种杂质的总称为项目名称
当杂质不能明确为单一物质,知道为某一物质时,以该物质的总称为项目名称。例如:硝酸水果中的其他生物碱、山梨醇中的还原糖和总糖、孕酮中的相关物质、许多原料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等。
3.以检测方法作为项目名称
当被检查杂质的结构未知且不属于具体类别时,根据检查方法的相应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如:杂质吸收、溶液透光率、易碳化物、无挥发性杂质等。
确定杂质检验项目
杂质检验项目的确定应有针对性。药品标准中的杂质检验项目应包括在质量研究和稳定性检验中检测到的杂质和降解产品,以及批量生产中的杂质和降解产品。因此,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杂质检验项目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稳定性确定。
特别是降解产品和有毒杂质通常被用作必要的检查项目。除降解产品和有毒杂质外,原料中控制的杂质一般不再在制剂中控制。其他可能共存的单他可能共存的映体应作为杂质检查。消旋体药物,当单对映体药物有法定质量标准时,应在消旋体药物查项目。
确定杂质限度
杂质限量的确定应合理。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应考虑生产之间的生产可行性和正常波动,以及药品本身的稳定性。质量控制限制可根据原料药的日剂量制定。
如果限制超过限制值,则必须为限制提供合理的依据。有机杂质的限制应包括:每个已知杂质、未知杂质和总杂质。在确定仿制药品的杂质限制时,应与上市产品进行质量比较。
英格尔常用的杂质检查方法包括:
化学、色谱、光谱和物理等。
一、化学方法
当药物中的杂质与药物的化学性质有很大差异时,可以选择合适的试剂与杂质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颜色、沉淀或气体,从而检查杂质的限量。除半定量检查杂质外,还可采用滴定法和重量法定量测定杂质。
二、色谱法
药物中的有机杂质可能是已知或未知的、挥发性或不挥发性的,其结构和性质通常与药物相似。如果药物和杂质与某些试剂反应相同或相似,或其光谱特征相似,则很难使用化学和光谱法来检查杂质。
由于色谱法可以利用药物和杂质的色谱性质差异,可以有效地分离和检测杂质和药物,因此色谱法广泛应用于药物中杂质的检测。
药物中的相关物质包括起始原料、中间体、副产物、异构体、聚合物和降解产物,其化学结构通常与药物相似或起源相关。色谱是物质检查的首选。
三、光谱法
光谱法根据药物和其他杂质对光的选择性吸收差异进行极限检查。